己丑年,天赦吉日:
2009年04月03日,農曆三月初八(戊寅日)
2009年06月18日,農曆五月廿六(甲午日)
2009年08月31日,農曆七月十二(戊申日)
2009年10月30日,農曆九月十三(戊申日)
2009年11月15日,農曆九月廿九(甲子日)
2010年01月14日,農曆十一月卅(甲子日)
這是今年的天赦日.
平日寫好的手抄本.或者念好有記錄下來的經文或者聖號(就是拿一各紅包袋用正字的紀錄次數)
都可以在這幾天特別拿去處理掉.
之前寫的天赦日文章在這裡.
http://tw.myblog.yahoo.com/jw!wOPSAAmTAh6bA1BXZr3pvME-/article?mid=1449
當然懺悔的部份是天天做最好的.
但是現在人都忙.一忙什麼都忘記了.
如果真的沒有空的話也請在這幾個天赦日時好好懺悔我們自己的過錯.
剛好整理了一下幾各問題點寫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ㄟ~獻醜了.只是剛好想分享.沒有要說教的意思啦!)
首先是我們燒掉的經文或者聖號我們的冤親債主跟鬼道眾生收不收的到?
在這裡要先說的是.不管要不要用燒的方式來處理都可以.懺悔自身解冤釋結的部份就是一各誠心.
若是以化掉經本的方式對方收不收的到?以我自己的經驗是可以的.
去年第一次在天赦日去拜拜處理時.
在化掉經本時聽到有人跟我說"謝謝".
身邊沒有人.
不會覺得很奇怪.但是覺得很慚愧.
這是我應該要還給對方的.但是對方卻跟我說謝謝.
後來在我看的佛教結緣書上也看到這一段的解釋.
正因為鬼道眾生的世界是與我們人間世界重疊的,他們所需的物資,也不是離
人間世界的;如果有人為他們焚化物資讓他們取得,餓鬼道中生活的窘困就會
有明顯的改善,所以往生到鬼道的祖先就會托夢給子孫,希望為他們焚燒紙
錢、紙屋、紙婢……等等,就是藉著火神的力量轉化給他們。
佛教並不否定神、鬼的存在,只是認為他們都是有為生滅法,都同樣是眾生,
所以不承認他們是可歸依的對象;但是神與鬼的世間法功能,我們並不否定;
因此我們並不否定火神的有為功德。
(以上節錄至正覺同修會.遠惑趣道第229頁)
再來就是以因果來說的話如果說冤親債主來跟我們要債.那不管我們如何努力都還是會來討報的不是嗎?
哈哈~~打到這裡忽然覺得自己在玩自問自答.哈哈~~
其實因果應該稱之為"因緣果報".
因為不同的緣加入所以果報就會改變的.
這在結緣書上也有寫到.
不管我們過去生造了多少業,後來聽聞佛法,一念向善,開始修福彌補,並遠
離惡緣,造作許多善緣。就算在修行過程中有很多惡緣,也要甘心承擔,並把
所修一切福德、一切功德迥向給怨親債主,呼籲他們與我們一起修學佛法,邁
向解脫大道,這就是我們在改變因果。因為如此,再加上很多的善緣,果報就
會改變,所以,對於精進的念佛人而言,「如是因」,所產生的就不是「如是
果」。因有不同的緣加入後,使果報變化萬端,難以具說。所以念佛不應消
極。透過念佛法門,再修十善業,把福德迥向、念佛功德迥向,怨親債主多多
少少會受我們影響;我們過去生所造的惡因種子也開始變化。如果我們加上許
多善緣、淨緣,這個果可能變成淨果、善果,而不是惡果。
修學念佛法門要相信因果,相信我們念佛修善可以改變過去所造惡因即將形成
的業報,相信我們修學念佛法門必定可以如願往生極樂、或諸佛淨土、或親見
自性彌陀或能得到上品上生。另外,我們也要相信:修學解脫之道,必定不離
因果。可能有人認為,既然究竟解脫不必受報,就是遠離因果了,事實並不見
得。因究竟解脫後遲早要迥小向大,修菩薩行,修菩薩行即有五陰;如果惡因
沒有轉變,終究要受報,所以還是不離因果。今天之所以究竟解脫,是因為過
去生所種的善因、淨因,加上今生和過去生修學佛法的各種緣,所以今天能成
就解脫的果報,還是在因果法則中,所以應當要深信因果。
(以上節錄至念佛三昧修學次第第48頁)
其實喔.真正自己下去做功課才會知道佛法是如此的浩瀚.
很多想不透的問題點就會忽然在某天看書或者看經文時就忽然出現了答案.
這就是佛法很殊勝的地方之ㄧ!
常常讓我覺得好有趣喔!
感覺就好像在玩連連看~呵呵!
祝大家都可以誠心懺悔.遠離惡因緣.
啊說到遠離惡因緣.
世尊有說過要怎麼遠離惡因緣內~
在優婆塞戒經息惡品第十六中有說到:
善生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
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云何得離。善男子。
菩薩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是人應當修念佛心。
若有至心修念佛者。
是人則得離內外惡不淨因緣增長悲慧。
所以如果我們要遠離惡因緣就應當修念佛心.
念佛不但可以靜心還可以培養自己跟佛菩薩的感情.
一舉數得!
呵呵~~我真的覺的佛法很有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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